当心你的发票无法报销!这些最新规定要知道
广西花卉网 / 2018-07-15
经济日报 2018-07-15
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
发票报销一直是大家最关注的事情之一,随着2017年出台的16号发票公告,一直到2018年也陆续有许多发票政策,7月1日起,已经有部分发票取消。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第二条: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或批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那么新规执行后,发票开具、报销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赶紧来了解一下!
(责编:刘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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